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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星广告:注意力价值与信息错位
作者:卫军英 时间:2008-4-2 字体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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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星是广告创造注意力价值的一个捷径。由于信息流量激增,以及信息传播渠道五花八门且错综复杂,为了制造注意热点或者塑造所谓“意见领袖”,广告人寻找到明星这种广告道具。作为大众传媒时代所特别制造的偶像代表,明星无疑是整个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,尤其是来自体育和娱乐方面的明星其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,要远远大于其他领域的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,所以这些明星也成了广告商们追捧的对象。
客观地讲,明星广告不仅仅是一个注意力的问题,事实上还代表了一种消费示范和时尚诱导。早在20世纪初,克劳德·霍普斯金就请著名药剂师在广告中为药品担保,借以赢得消费这的信任。如果从广告诉求模式和表现类型上来看,明星广告大致分为推荐型和示范型,其中主要是前者。消费这首先被广告人所关注的心理特点,就是信任和模仿权威。而且,随着信息流通和资讯传播日益发达,人们的生活方式、行为态度、价值观念、审美趣味等等,越来越多的受到他人的影响,那些通过大众传媒所塑造的明星,虽然在现实中与普通人有很大距离,但是作为一种渴望群体,他们在心理上却受到了很多观众的向往和效仿,这自然建立了明星的影响力。运用这种影响力进行广告推荐和消费示范,当然可以事半功倍,于是惟利是图的商家们乐此不疲的把大把金钱交给明星,也就顺理成章了。
如果说在以往对明星广告的运用,还主要着眼于明星与产品或者品牌的关联,比如女明星大多出现在时装、化妆品以及许多时尚品牌中,那么随着明星广告的流行,已经大大摆脱了产品与明星之间的必然关联,就如同巩俐一袭冷酷的黑衣,有点狰狞的说一声:“心随我动,大阳摩托。” 可以肯定说巩俐不是用摩托车代步的,但并不妨她出现在摩托车广告中,说一句不关痛痒的话。其实,明星广告并不简单地等同于使用模特儿,现在不少品牌或者企业出重金制作广告,明星只在有限的几十秒内亮相一下或说一句老套路的广告语,以此向消费者传递产品和品牌信息,很难达到预期效果,这就涉及到明星的注意力价值和影响力价值问题。对于明星在广告中的大量运用,各种议论的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:从道德意义上说,明星所代表产品是否具有真实性,这是一个社会问题;但在商业意义上更为人所关注的是明星真的有那么大作用吗,明星的经济价值究竟有多少?很少有人能对此做出准确的说明。也许我们可以从几个不同的明星广告来看一看它的社会和经济效应。
迈克尔·乔丹可能是迄今为止广告收入最高的一个明星了,作为一代篮球巨星,迈克尔·乔丹无论是在人格或者技艺上都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,所以他一向被作为运动产品的形象代言人来推崇,他每年在广告上的收入超过了4000万美元。当然,迈克尔·乔丹也不负众望,由他所代言的运动产品,几乎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。有人统计过乔丹所创造的经济效益,1985年3月乔丹代言奈克广告开始在全国播出后,当年“空中飞人乔丹鞋”的销售额就达到了1.3亿美元。毫无疑问,如果那时候“空中飞人乔丹”鞋自立门户的话,它将是当时世界上第5大运动鞋公司。曾有人作过大略的统计,1986—1987赛季,芝加哥公牛队主场观众人数为650718人,比1985—1986赛季(该季乔丹因腿伤缺阵34场)净增181492人,客场人数净增39%。此外,因乔丹而给芝加哥城带来的旅游、纪念品收入也增加了约35%。1998年度乔丹的总收入达到8000万美元,其每年的广告收入大约在4000到5000万美元之间。据《财富》杂志评估,受乔丹影响的相关产业具有百亿美元。1998年,乔丹宣布退役当天,耐克公司的股票一天跌了2.36美元,次日的道琼斯指数下降了125点,分析家认为这和乔丹退役不无关联。乔丹进入NBA后和耐克公司签定的5年250万美元的合同创造了当时的纪录,而耐克公司这些年中单从销售乔丹服装鞋帽上便盈利了26亿美元。
但并不是所有的明星广告,都能获得这样的成功。一个无庸忽视的现实是,我们的许多美丽明星广告都缺乏一种明星与品牌的连接点,明星也有关注度,但是广告之后往往忘记了明星所推荐的是什么了。再加上明星们朝三暮四,今天这个品牌明天那个品牌,使得本来就缺乏承诺的广告,结果变成了美女的展示。客观的讲,明星本身是一种社会资源,他们有知名度也有号召力,对广告引起注意和激发消费这追求有一定作用。但是,由于明星的大量运用,在加上明星运用中演员与品牌的错位,一般明星广告的效益要远远小于广告主的预期。据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有关数据表明,对于明星广告的可信度,14.4%的观众对其完全相信;50.8%的人比较相信;20.3%的人不太相信;13.4%的人不相信。对于是否会受明星广告影响,26.4%的人会受影响;15.5%的人会受很大影响;25.4%的人不受影响;5.2%的人表示反感;27.5%的人无法确定。
但是来自另一方面的调查却没有这么乐观,1991年美国国家经济信息研究所曾进行过一项实验,他们安排了一位明星、一位普通人和一个猴子,同时做了一则商品的广告,对广告效果分析表明:猴子得票最多,超过明星一倍;其次是普通人,最后才是明星。虽然我们不能简单的由此断定明星广告不及普通人,至少可以说明普通人广告通常情况下与明星并没有多大区别,关键点就是广告模特要与广告产品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,在明星的表演中能够将演员的形象与品牌个性想统一。然而许多明星广告,往往是演员的知名度大于品牌知名度,再加上明星与品牌之间缺乏共性连接点,最后明星出场变成了一次个人表演。这实在是一种悲哀,从中可以看出明星广告的信息错位。
广告也许是浪费概率最大的一种投资。许多年来,在广告圈内流传着一句名言:“我知道我的广告费有一半是浪费了,但却不知是那一半。”这是美国百货业巨头沃纳梅克的预言。事实还要严重,据美国有关调查显示,70%以上的广告都没有发生效用。毫无疑问在中国这个数字还要高,而大量的明星广告中,浪费的概率也远在平均值之上。明星广告的这种浪费现象,其核心点就在于广告信息的错位。所谓广告信息错位,可以从两方面来解释。
首先,广告运用明星,其动力来自于对明星的社会影响和感召力的重视。也就是说,这些明星自身具有广告之外的信息注意资源,广告商想借助于这种注意资源,使之与产品或者品牌相结合,起到对产品或者品牌的推动作用。这种出发点本身就很危险,因为明星自身的注意力价值在广告中是非常充分的,其结果必然导致双重矛盾:过于依赖明星,则明星信息会淹没产品或者品牌信息;淡化了明星信息,则又有可能导致明星资源的浪费。
许多明星广告在创意上的得失,与此大有关系。当年百事可乐请摇滚巨星作为代言人时,在广告制作上曾经有过一次明星与制作人员的冲突,在拍摄和后期剪接中,迈克尔·杰克逊坚决反对在广告中运用特写镜头,一直想要突出特写的广告人员最终无可奈何的遵从了他,没想到结果是广告效果奇好。当然,迈克尔·杰克逊并不是一个广告专家,但是他的坚持却说明了在明星广告中,明星的注意力价值必须适当的发挥,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也就是一种明星回避。广告中所有的信息资源,都必须服务于产品或者品牌信息,说穿了明星是整个广告夜空中的一颗烘托月亮的星星,而不是月亮。这一点恰恰是当今明星广告错位的最突出所在,往往在广告中,明星成了信息星空的中心,占据了太多位置,大量的信息资源是围绕着明星设计的,关于产品和品牌的信息只是一句干巴巴的推荐,再加上明星本身夺目的光环,最后结果是广告变成了明星的广告而不是产品或者品牌的广告。
其次,在明星广告中,需要寻找一个比较确切的明星与产品或者品牌的连接点,只有这样才能表现出广告内在的统一性,并且始终如一的展示品牌的明星特性。但是这又成为明星广告的一大缺憾,因为明星本身气质和饰演角色的不同,要想在明星和产品或者品牌之间找到比较确切的连接点,往往很不容易。另一方面,由于明星们虽然被称作广告代言人,但是却本身缺乏代言人的品牌忠诚。
明星广告信息错位也许只是纯技术和策略问题,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,在使用明星拍摄广告时,还要面对广告明星本身的道德和社会评价。由于明星本身是一个公众人物,有时候其社会行为,或者道德判断的失误,往往要导致广告不但没有发生预期效果,还可能产生负面效应。这方面的例子服拾皆是,且不说几乎属于明星专利的媒介绯闻报道,即便是属于更深层次社会关注的道德判断,也时有发生。诸如,最近一个时期受到关注的艳照门事件、色戒主演汤唯的广告停播,等等都涉及到道德层面的判断。